買三好米大包營業用米,包袋序號登錄抽IPhoneX!
活動時間:
106年10月18日到107年1月18日止。
活動方式:
消費者(使用者)至糧行等通路購買三好米大包裝產品後,將產品包袋上的序號登錄(製造(碾製)日期那行的序號15碼,至包袋序號登錄活動網頁上輸入與填寫相關資料送出即可參加抽獎。
包袋序號登錄活動網址: https://goo.gl/gZrvtn
包袋序號在那裡:
購買大包裝米包袋上,請看包袋上(如圖紅框內即為活動序號)
序號是從 製作(碾製)日期的數字開始,共需輸入這15碼序號數字
每個產品的包袋序號印製的位置可能會不太一樣
如包袋上無本活動序號的產品即非本次活動產品
活動獎項:
IPhone X(5.8吋64G) 共 2名 、 IPhone 8(4.7吋64G) 共 2名
抽獎方式:
抽獎方式為抽包袋上的序號,共二次抽獎機會,
第一次由電腦系統在106年12月12日,依消費者在106年10月18日到106年12月2日止完成登錄成功者來進行抽出IPhoneX(1名)、IPhone8(1名)中獎消費者。
第二次由電腦系統在107年01月30日,依消費者在106年12月3日到107年01月18日止完成登錄成功者來進行抽出IPhoneX(1名)、IPhone8(1名)中獎消費者。
以上抽出得獎者後會在三好米官網與粉絲團公佈中獎名單。
中獎者自公佈中獎名單日起於指定時間內,將領獎通知單確實填寫後與登錄序號之完整包袋及相關需要文件等寄回本公司,收到後會核對確認。如中獎者未符合規則,視同放棄得獎資格與權利。
注意事項:
1. 本活動採網路線上登錄,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得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加者所登錄之資料有延遲、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2. 使用者(消費者) 將產品包袋序號輸入與填寫相關資料均為真實,且不得冒用或盜用他人資料。如未提供正確資訊或資料缺漏者,導致活動中獎時無法通知、逾期,資料不實等,則視同放棄抽獎與中獎的資格與權利。
3. 本活動中獎名單公佈日起於指定日期內未寄回登錄之完整包袋,無法完成中獎認證程序即視同放棄得獎資格與權利。
4. 本活動中獎者需提供登錄序號之完整包袋寄給本公司才可領獎,請勿剪裁,影印無效,請務必妥善保管以利兌獎。
5. 每個包袋序號限登錄一次,並不得重複中獎,如有發現多次登錄單張包袋序號之情形將取消活動資格。
6. 根據中華民國稅法相關規定,應填寫相關資料及提供身份證明或護照影本。具中華民國身分者,獎項價值超過新台幣1,000元須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本公司依稅法規定將開立扣繳憑單予活動得獎者,以供中獎者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如所得獎項價值超過20,010元(含)時,得獎者須先繳交10%機會中獎稅金,並附上匯款證明/憑單方能領獎。
7. 本活動獎品以實物為準,不得要求顏色、挑選、轉寄、轉讓、變換或折換現金等,如有遇到獎品有缺貨之情況,會與中獎者通知,待有貨時寄送。獎品寄送後,若有發生任何毀壞、錯遞、延遲或遺失等等之情形,本公司不負補發之責任。
8. 第一次抽獎106年12月12日,中獎者匯稅完成寄回資料截止日期106年12月29日,獎品預定寄送日期107年1月19日。第二次抽獎107年1月30日,中獎者匯稅完成寄回資料截止日期107年2月23日,獎品預定寄送日期107年3月16日。
9. 本活動僅限居住台灣地區之中獎者兌換本活動之獎品。
10. 本活動取得之個人相關資料,皆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規範執行,消費者(使用者)同意本公司及關係企業得為推銷產品、市場調查、客戶服務、帳款收取、資料儲存與整理等用途蒐集、處理及利用。
11. 本公司就參與本活動參加者之資格,保有審查之權利,並保有隨時新增、更改活動細節(包括活動方式、贈品內容、數量等)或取消、終止等之權利,修改訊息將於活動網站上公佈,不另行通知,參加者同意完全依照及遵守本公司之更動決定,絕無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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